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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认真学习修订后的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通知

2011-06-01 16:55:07 来源:彭云 分类:学院通知公告 阅读量:

关于认真学习修订后的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通知

根据2010年12月8日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工伤保险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第586号),修改后的《工伤保险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新《条例》”)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。又根据四川省社保相关部门的要求,为做好新《条例》的宣传工作,特发此通知。

新《条例》是《社会保险法》的重要配套法规,对于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,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,促进工伤保险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。为更好地维护学校和教职员工的合法权利,现将新《条例》转发校内各单位,要求各单位及时组织本单位教职员工认真地学习领会该法规,各单位基层人事管理人员应严格、准确地按照法规的规定,履行应尽职责。

特此通知

二O一一年六月一日

来源:彭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