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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四川省医保局的通知

2013-03-07 10:04:49 来源:彭云 分类:学院通知公告 阅读量:

关于转发四川省医保局《关于印发省本级新增门诊特殊疾病准入标

准和用药范围的通知》的通知

校内各单位:

现接到四川省医保局的《关于印发省本级新增门诊特殊疾病准入标准和用药范围的通知》(川人社办发[2013]27号)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增加省本级第一类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的通知》(川人社办发2013]27号),现将文件全文转发通知如下,请务必周知本单位教职工(含退休人员,特别是患有门诊特殊疾病的退休人员)。

特此通知

人事处

二O一三年三月六日

来源:彭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