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- > 通知公告- > 正文

关于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通知

2011-06-01 16:54:30 来源:彭云 分类:学院通知公告 阅读量:

关于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通知

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。为体现党中央、国务院对离休干部的关怀和照顾,经中央同意,决定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。根据组通字【2011】29号规定:

一、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,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基本离休费,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三个月的基本离休费。

二、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,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半月的基本离休费,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半月的基本离休费。

三、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,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离休费,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基本离休费。

四、对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,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离休费,作为生活补贴。

以上增发部分将在6月离休费中兑现,请相关单位通知到离休干部本人。

特此通知

劳资科

2011年5月31日

来源:彭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