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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“关于发放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岗位激励资金的通知”

2018-06-29 17:25:02 来源:永利集团248cc登录 分类:学院通知公告 阅读量:

校内各单位:

根据《四川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(试行)》(川组通〔2016〕25号)文件精神,现就发放2018年度(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)高层次人才岗位激励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发放对象

主要包括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全职工作、属于相关管理期内的三类人才:

第一类:

(一)中国科学院、中国工程院院士(含外籍院士),发达国家相同层次的院士;

(二)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国家技术发明奖、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一主研人员(2014年1月以来所获奖项);

第二类:

(一)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国家技术发明奖、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三名,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(2014年1月以来所获奖项);

(二)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、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、“长江学者”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;

(三)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、技术创新引导专项(基金)、基地和人才专项等五类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,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(项目管理期内,含原“863”项目首席专家、“973”项目首席科学家)

(四)国内外知名高校、科研机构和企业中相当于本层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层次专业人才。

第三类:

(一)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(2014年1月以来所获奖项);

(二)建设期内的国家重点(工程)实验室、国家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;

(三)管理期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;

(四)管理期内的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、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,以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、全国技术能手及其他相当于本层次的高层次人才。

二、发放标准

(一)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三类人才,经审核批准后,按以下标准发放岗位激励资金:

1.第一类人才为每人每月2000元;

2.第二类人才为每人每月1500元;

3.第三类人才为每人每月1000元。

(二)岗位激励资金按月计算(以实际在岗时间为准),一次性集中发放。

(三)符合上述条件的柔性引进人才,其岗位激励资金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、自行发放。

三、发放原则

岗位激励资金按就高不就低、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发放。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属于此次申领范围:

(一)两院院士、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。其中,已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取津贴的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中,如有更高层次称号的,请差额单独申报;

(二)已离退休、逝世、自动离职、调往省外单位工作,以及被取消称号的;

(三)所依托或入选的计划、工程、项目及奖项、荣誉称号获得者,超出建设周期或管理周期的;

(四)严重违反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;

(五)受到开除党籍、行政职务处分,或受到刑事处罚的。

四、发放程序

(一)请校内各单位接本通知后,及时收集、统计符合条件人员,填写《2018年度岗位激励资金申领表》(附件1);如有2017年度符合条件人员漏报,请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,并填写《2017年度岗位激励资金漏报人员补领申请表》(附件2)。申报时请提供所获最高奖励或荣誉称号的证书(文件)复印件,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。

(二)请各单位于2018年7月5日下午17:00前,将汇总后的《2018年度岗位激励资金申领表》及《2017年度岗位激励资金漏报人员补领申请表》(含电子文档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档)报人才办。

联 系 人:张笑芸 何静

联系电话:028-66366259 028-66367079

邮箱:rencaiban@swjtu.edu.cn

党委组织部(人才工作办公室)

2018年6月29日

学院报送要求: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各位老师将填写好的材料于2018年7月4日17:00前报送至学院人事,电子版发至邮箱civilrs@swjtu.edu.cn。联系人:杨莹 联系电话:87600633

附件1:2018年度岗位激励资金申领表

附件2:2017年度岗位激励资金漏报人员补领申请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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