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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

2015-07-28 11:09:31 来源:土木 分类:学院通知公告 阅读量:

校内各单位:

根据《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和管理办法(2015年修订)》(成委发〔2015〕3号)规定及成都市委组织部通知,现开展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(以下简称“市优专家”)选拔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选拔范围和对象

市优专家选拔工作,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各种隶属关系的企事业单位(含社会组织,下同)中进行,包括部分在蓉国有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。

市优专家选拔对象是在推动成都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文明“五位一体”建设和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人才。原第1—9批市优专家符合条件的,可参加本次推荐选拔。

二、选拔数量和条件

全市本次共选拔100名左右市优专家,选拔工作主要依据是:2010年以来专家人才的工作实绩和创新成果,兼顾长期贡献;基本条件是:自觉参与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创新或专业技术、技能水平西部领先、国内一流,在生产、科研、管理和服务等经济社会发展一线作出突出贡献,遵纪守法、德才兼备、身体健康,首次申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(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),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(一)在技术、商业模式创新中,突破重大技术瓶颈或市场制约,研发应用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,开辟新市场,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,得到市场和同行公认的创新创业人才。

(二)在企事业单位管理创新中,运用现代管理方法进行科学管理,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,得到市场和同行公认的优秀管理者。

(三)在统筹城乡发展中,创新体制机制,加大统筹力度,理论探索和实践效果显著,受到市委、市政府及以上表彰或肯定,在推进城乡形态转型升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人才。

(四)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,业绩突出、同行认可,知名度高的名师、名医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促进就业典型等优秀人才。

(五)在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中,在农业科研、科技成果转化或农业技术推广运用方面有重大突破和贡献,引领农民增收、推动农村繁荣,成效显著,在本行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代表人才。

(六)在推动我市文化改革发展中,德艺双馨、贡献突出,同行业中知名度较高的哲学社会科学、新闻出版、广播影视、文艺体育、文化产业等领域的优秀人才。

(七)在推动城市管理转型升级中,理念创新、工作先进、成效显著、社会认可的规划、建设、管理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优秀人才。

(八)在其他领域中,工作出色、绩效突出,作出重大贡献并有较高声誉的专家人才。

三、推荐材料

(一)材料内容:

1.《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表》一式两份。填表时请认真阅读用表须知及填表说明,主要突出贡献事迹;获奖和获专利情况一栏只填写与证书一致的项目名称,无个人证书的不填,获得的其他荣誉称号不填;单位推荐意见(学院签字盖章)一栏要签署材料是否属实,是否同意推荐的明确意见。

2.获奖证书(限国家级、省部级、市级证书)或专利证书复印件,发表论文、著作的目录(限市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),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学术技术水平或效益的证明材料一套。

3.《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》一份(学院盖章)。

4.学院出具对推荐人选的书面审查意见(主要关于政治表现、廉洁自律等方面,签字盖章)。

(二)材料要求:

1.《推荐表》《一览表》和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书面审查意见均用A4型纸打印,提交材料均附电子文本(电子版发送至rencaiban@swjtu.cn)。

来源:土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