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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的通知

2014-05-06 16:52:39 来源:校办 分类:学院通知公告 阅读量:

关于转发《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的通知

教财司便函〔2014〕57号

部属各高等学校、各直属单位:

为贯彻落实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要求,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,财政部、中国民用航空局印发了《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4〕33号),现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附件:财政部 中国民用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(财库〔2014〕33号)

教育部财务司

2014年4月22日

附件:

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

财库[2014]33号

党中央有关部门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,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,全国政协办公厅,高法院,高检院,各人民团体,各民主党派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、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、外事局:

为贯彻落实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要求,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,根据《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〈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行[2013 ]516号)及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,现就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各级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工作人员,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公务机票的其他人员(以下简称购票人),国内出差、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,应当按照厉行节约和支持本国航空公司发展的原则,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(以下简称国内航空公司)航班优惠机票。

二、国内航空公司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给予公务机票优惠。对于市场折扣机票,各航空公司按国内、国际机票各航班舱位的折扣票价给予9.5折优惠;对于市场全价机票,则分别给予全价票价的8.8折、8.5折优惠。政府采购机票优惠率的变动情况,将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(

来源:校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