讲党性,守党规,严党纪——14级专硕桥梁2班召开党支部会议

2015-12-15 10:06:37 来源:土木学院 分类:学生天地 阅读量:

12月13号下午两点,在逸夫馆4320,14级专硕桥梁2班全体党员在党支书朱元奇的带领下,一起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。并新颁布的《准则》,《条例》进行了交流探讨。

党支书朱元奇同学主持学习活动

首先,党支书朱元奇同学介绍了《准则》的“五大亮点”和“四个必须”。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,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、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。其“五大亮点”表现为:去除与廉洁自律无直接关系的条文;坚持正面倡导;面向全体党员;删繁就简;删繁就简。“四个必须”为:必须坚定共产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;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;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;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。朱元奇同学对在座的党员讲到:“我们部分同学将来有可能会走向仕途,我们有必要从现在做起,培养良好的生活作风。”
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列出“负面清单”,“六大纪律”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。其“五大亮点”为:突出政党特色、党纪特色,把党章关于纪律要求具体化;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;坚持纪法分开,纪在法前,纪严于法;坚持纪法分开,纪在法前,纪严于法;对违纪行为梳理整合,科学分类。当谈到“六大纪律”中的8条“违反群众纪律”时,朱元奇同学以拆迁纠纷为例,认为党员干部要多接触群众,听取群众的诉求,在最大程度上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。

与会党员进行交流讨论

在介绍完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后,全体党员进行了交流讨论。有党员提出:为什么《条例》删除了“贪污贿赂行为”?朱元奇同学解释道:这正体现了纪法分开,贪污贿赂已经是触犯了法律,而《条例》对党员的行为规范的更加细致,体现出纪比法严,《条例》在法律之前就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,抓早抓小、动辄则咎。”之后党员们还就有关“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”等规定进行了讨论。

最后,党支书朱元奇同学进行了总结发言,身为党员,要自觉学习党章党规党纪,并且时刻反省自身,以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为准绳,纠正自己存在的问题,发挥党员的先进带头作用。在学习结束后,各位党员对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有了更加全面的理解。

14级专硕桥梁2班党员合影

记者:狄秉臻 摄影:狄秉臻 编辑:尚明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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