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化于心,外化于行——15级专硕隧道1班召开特色党支部活动

2015-12-17 23:57:21 来源:土木学院 分类:学生天地 阅读量:

12月17日晚上7点,在九里校区隧道中心1-1会议室,15级专硕隧道1班党支部组织了以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为主题的党支部活动。该活动由党支书尚明源同学主持,党支部各位党员到场参与学习。

首先,党支书尚明源同学向各位党员介绍了今天的主题:“内化于心,外化于行,学习贯彻党内法规”。“内化于心,将党内法规消化吸收到自己的思想中去;外化于行,将自己的思想付诸到自己的行为中去。”尚明源同学这么来解释这八个字,希望各位党员在本次学习之后,能使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起到实际的作用,约束自身的行为。

党支书尚明源同学主持会议

随后,尚明源同学介绍了《准则》的“五大亮点”和“四个必须”。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,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、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。其“五大亮点”表现为:去除与廉洁自律无直接关系的条文;坚持正面倡导;面向全体党员;删繁就简。“四个必须”为:必须坚定共产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;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;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;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。《准则》从“公与私”,“廉与腐”,“俭与奢”和“苦与乐”要求全体党员做到公私分明,崇廉拒腐,尚俭戒奢,甘于奉献。从“公仆本色”,“权力行使”,“品行操守”,“良好家风”四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分别提出了要求。

新修订的《条例》突出政党特色、党纪特色,把党章关于纪律要求具体化;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;坚持纪法分开,纪在法前,纪严于法;坚持纪法分开,纪在法前,纪严于法;对违纪行为梳理整合,科学分类。对于“贪污贿赂行为”从《条例》中删除这一变动,不是对贪污受贿行为的包容,而是在法律层面上更加严惩。同时,“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(含留党察看)处分的,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”,“有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,不收敛、不收手的等三类情形之一的,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”,这些增补的内容突出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。

党支书尚明源同学进行总结

最后,尚明源同学对本次学习活动进行总结。对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的学习,不仅仅限于党支部会议上,在平时生活中,各位党员要主动学习了解党内法规,时刻警醒自己,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。本次学习活动结束后,各位党员表示对《准则》,《条例》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认识。

记者:狄秉臻 摄影:狄秉臻 编辑:尚明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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