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

2012-05-08 11:14:44 来源:唐锐 分类:就业指导与培训 阅读量:

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

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

1.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,这里的“高校毕业生”如何界定?

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(含高职)、研究生、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(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)。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、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。

征集的高校毕业生以男性为主,女性高校毕业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。

2.国家宪法和法律对公民应征入伍是如何规定的?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规定:保卫祖国、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。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不分民族、种族、职业、家庭出身、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,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。

3.公民应征入伍需要符合哪些政治条件?

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人民军队,遵纪守法,品德优良,决心为抵抗侵略、保卫祖国、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。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:应征公民的年龄、户籍、职业、政治面貌、宗教信仰、文化程度、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。

4.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?

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和有关规定。其中,有几项基本条件:

身高:男性162cm以上,女性160cm以上。

体重:男性: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%,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%。

女性: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%,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%。

标准体重=(身高-110)kg。

视力:陆勤人员: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.6,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.5。

屈光不正,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,无并发症,视力达到相应标准,合格。

内科: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,等等。

来源:唐锐